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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品博览会(秋季)2008-10-20至2008-10-22
宣传推广
1.会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站、邮寄、请柬、拜访等多种形式邀请韩国、意大利、法国、日本、美国、英国、香港、台湾等国内外的众多专业观众亲临现场。
2.展会将在海内外上百家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和专题报导。
3.政府机构/百货公司/连锁店/超市/贸易公司等单位参展、参观展会。
4.开展前夕精心编制《展前预览》,重点介绍参展企业和产品,送至重要买家手中。
5.与多家行业网站合作,开办网上展厅及现场直播,使未能亲临现场的买家也能通过网络查询参展商信息,并能提供展前、展后长达三个月的行业网站会前主办单位将印制40万张邀请函、门票,由组织机构通过展会邮寄给生产商/进口商/代理商/美容院/批发商/免费宣传。
参展费用
9㎡标准展位收费(包括:展出场地,2.5m高壁板,一条中英文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射灯二支、展位内满铺地毯):
(注:双开口展位加20%费用)
国内企业:7600元 合资企业:10000元 国外企业:2500美金
室内光地收费(最少租用36㎡、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国内企业:800元/㎡ 合资企业:1000元/ ㎡ 国外企业:250美金/㎡
会刊广告和其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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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面:20000元 |
封底:15000元 |
扉 页:12000元 |
封 二: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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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整版:6000元 |
彩色连版:10000元 |
黑白内页:3000元 |
封 三: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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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整版:1000元 |
请柬:3800元/万 |
入场券:3000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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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参展程序
1.欲参展企业请向组织单位索取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汇至组委会帐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至组委会。组委会收款后将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确认展位,组委会未收到有关费用将不予保留原定展位。
3.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将在开展前一个月寄发《参展商手册》,(内含展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项目、展位搭建、租用展具及用电申请、住宿安排及展品运输指南)等。 |